各學院,各有關部門:
為便于對寒假留校學生的管理和安全考慮,經研究,決定對寒假留校(春節在學校過)學生實行集中住宿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集中住宿時間、地點
1、時間:2007年2月11日—2月26日。
2、地點:衣錦校區:男生:E9公寓1—2樓,女生:E9公寓3—4樓。
二、申請集中住宿程序
1、學生個人提出申請。
2、經學生所在學院蓋章同意。
3、申請表交后勤集團住宿服務中心辦公室(集賢食堂三樓313)登記備案,并安排房間。
三、注意事項
1、申請截止時間:1月26日。
2、集中住宿期間水電費自理。
3、除B10公寓、E9公寓外,2月11日—2月26日,其余各學生公寓均實行封樓。
4、中途返校學生一般不另行安排住宿,若有特殊情況,需辦理有關手續后,到住宿服務中心安排集中住宿。
5、東湖校區輔導員(輔導員進公寓)與后勤職工若需留校住宿,需填寫申請表經所在學院或部門蓋章同意后交住宿服務中心備案,并統一調整安排至研究生樓(B10寓)。
附件:寒假留校學生住宿申請表
寒假留校學生住宿申請表